第119章 肖冉自传续写(一)

  前提摘要:肖冉作为幼师多次拐卖儿童,后来被曲志强开车撞死来到终焉之地,接着到了「第三站」纵火山东博物馆。

  提示:包好看,包刺激,有伏笔,反转。

  *

  我叫肖冉。

  是的,山东博物馆是我烧的。

  你们这群废物,连纵火都不敢,而我却直接烧了整个省博物馆,我是不是特别厉害?

  羡慕吧?

  嫉妒吧?

  我肖冉是什么人物?

  这种事情难道不是轻轻松松?

  这本是我可以吹嘘一辈子骄傲的事情。

  但是却被齐夏和余念安那两个贱人毁了。

  青龙本可以带我飞黄腾达,统治第三站,让那些蝼蚁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但现在,青龙惨败,我也成了纵火逃窜的罪魁祸首。

  不过那又如何?

  笑话,帽子叔叔怎么可能抓的到我?

  在一片混乱之中,我趁着所有人的注意都在青龙身上时,悄悄的溜走了。

  至于那个工作人员,我当然是趁着他醉醺醺的时候,把他从我身上扒下来,狠狠摔在了地上。

  恶心。

  我看见他艰难地在地上爬动,整个身体由于醉酒已经毫无力气。

  他在小声喊着「救我」。

  我满脸笑容,温柔地把他从地上扶起来。

  他的眼睛里闪过感激,重重的咳嗽道谢。

  我拖着他沉重的身躯到了门口。

  他一只手扒着门框,似乎是想帮我把门打开。

  然而下一秒,他就被我狠狠丢在了地上。

  接着,在他愕然震惊的眼神下,我一脚踹开他,关上了门。

  他绝望的面容和大火一起消失在门后。

  这就是招惹我的下场。

  我头也不回的离开,青龙那边已经和齐夏战斗起来了。

  这正是逃跑的好时机。

  不过我应该去哪里呢?

  我思考许久,决定回家。

  回家把父母的钱全部偷走,然后远走高飞。

  这会他们应该会着急灭火,帽子叔叔调查纵火原因肯定也需要一段时间。

  足够我把钱偷到手还不被抓住了。

  想到这里,我悬着的心放了下来,慢悠悠地在大街上走着。

  看着身边博物馆冲天的火光,只觉得无比好看。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终于累了。

  我看见街道旁边有一个瞎子,他的面前放着一个碗。

  碗里面有很多钱,红色的、蓝色的、绿色的纸币。

  哦。

  真是天赐我也。

  我慢慢走过去,走到他的面前。

  他似乎感知到了我的存在,抬起来睁着空洞的眼眶望着我。

  真穷,连义眼都装不起。

  我笑嘻嘻的靠近他的耳边,用最温柔的语气说出最狠毒的话语:你的钱,我拿了。

  瞎子的脸上先是露出不解,接着他伸出手,颤颤巍巍地去摸索他讨饭的碗。

  碗还在。

  只是里面的钱早被我拿走了。

  进入了我的口袋。

  我看着他绝望无助的表情,笑了。

  好惨。

  我一脚把他的碗踹到飞远。

  谁叫你那么倒霉,遇到了我,活该。

  我继续晃悠悠的往前走,去小卖部买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条绳子。

  最后我终于回到了云南大理的家。

  老女人看见我的时候,眼泪都流下来了。

  她的头发已经白完了,眼角也满是皱纹。

  她死死的抱着我,失声痛哭:“小冉,你终于回家了。”

  哦。

  我想起来了,这一世,由于第三站的「圆满」,我的人生轨迹也被改变了。

  我不再是拐卖儿童的幼师。

  而是一个酒店前台的服务员。

  高中毕业后,我没有考上大学,而是在父母的安排下当了一个酒店前台的服务员,一个月三千工资,倒是也非常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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