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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远望见101窗子里的灯光,他不受控制地跑了几步,掏出钥匙,但由于酒后手抖,咔咔啦啦半天没对准进去。
霍眉从里面开了门,一下子闻到了味儿,“沙发上坐坐,我给你冲杯蜂蜜。”
他不肯坐着,先去水龙头下漱口,然后跟进厨房,从后面抱住她。
柔软的,温热的,一个女人。
霍眉拿筷子搅水,搅开了,递到他嘴边。他也不松手,只是就这她的手喝,喝了两口完全喝不下去了——本来肚子里都是水。
没头没脑的,他就跟霍眉讲:“我要是被抓去当兵,我会逃回来。”
霍眉已然习惯他酒后发疯,“回来呗。”
“你的名声就更不好听了,不仅是戏子的老婆,还是逃兵的老婆。警察也会上门来抓我。”
“那离婚。”
“你就记得自己的名声。”
“也对你好啊,家里没有人等你了,你可不心如死灰去当兵了?”
席玉麟大声道:“离离离,你那么有办法,就剩这一种了?你才离不了我!”言罢气咻咻地去洗澡。霍眉搬了张凳子进去,对着立刻蹲下的他指示说:“坐着洗。”
再出来,他连和她乱缠的精力都没有了,往床上一倒,只觉得整张床像赛车一样载着他漂移。霍眉坐过来,肯定是不能指望他今天帮她擦姜片了,瞅了瞅他的脸色,笑道:“我刚才想出来第二种办法——我们躲到南洋去。喂,有没有在听?”
他睡着了。
席玉麟向来是个睡觉非常安静的人,因为痩,因为颌部发育得好,什么姿势睡觉都不会打呼噜。但如果喝了酒,总有点要吐不吐的意思,喉咙里一直响。她担心他会窒息,开了小台灯看书,彻夜守着,听着他在那里翻来覆去。
到了两三点钟,他轻声哼哼起来,喉结也开始滚,在做吞咽动作。她立刻下床找了个盆,搁在地上;自己则坐席玉麟那边的床沿上,把他扒拉到膝头趴着,抠他嗓子。刚抠了两下,他就吐了,她手都来不及撤,被吐了一手。
好容易等他吐完,霍眉用干净的左手端了杯盐水到他嘴边,说:“漱一漱。”
席玉麟似乎仍没醒,但下意识含了一口,吐进盆里。她给他擦了嘴,用腿把人抵回床上,自己再去洗盆、洗手。回来给他拉上被子的时候,他已经安静了。
熬到六点钟,闹钟响起,她一巴掌拍掉,打算去跟席香阁打电话请假,结果席玉麟听着闹钟声立刻坐起来了,手往旁边相当自然地一伸,没摸到衣服。
霍眉道:“别去了。”
“扣钱!”他站起来,使劲儿揉脑袋,“帮我拿一下衣服,好太太,你是最好的太太,我刚起来弯不了腰。”
霍眉偏不,看他怎么赶得及。他只好自己到衣柜前——真的弯不了腰,只能直挺挺地蹲下,去最下面的屉子里扒拉出自己的衣服,囫囵套上,冲进卫生间洗漱。她刚跟过去,他就旋风般地冲出来,一边收拾包,一边哀嚎:“我不想上班!”
“允许你不上班啦!”
“可是要扣钱。今晚别等我,有夜戏。”他收拾好包,长吁短叹地出了门。
霍眉心神不宁,总担心他不舒服,他的工作又不是可以开小差摸鱼的。一天的电话打完,他仍不回家,她心里就空落落的,只好给自己找事情干。
前几天出门买了一大袋红枣干,白口吃嫌甜了,她又舍不得扔。这会儿便拿来在锅中加水煮烂,捣成肉泥,再加油转至小火翻炒,炒成不粘手的一大团。然后把活好的面擀成薄皮,包住枣泥,一团团放在平底锅上烤着,烤十分钟翻个面。
做出来的枣泥酥,虽然丑,但是好吃。可霍眉不怎么饿,她拈着一块慢慢咀嚼,考虑要不要送给左邻右舍。大都市不比乡村,他们一家跟左邻右舍不太熟,碰到了连招呼也不打,何况这一栋楼的人都不是很看得起席玉麟……罢了,谁稀罕!
她一下坐直了,想着:不然我带去市院呢,顺便看看他。
霍眉不知道其他伶人的婆娘会不会跑到市院去看他们,如果都不去的话,她会很尴尬。那就换个理由好了,她不是去看席玉麟的,她是去看鹤洲的。她本来就有意时不时去看望一次鹤洲,一方面打消席玉麟对她“不负责”的顾虑,一方面,纾解自己随激素变化而增长的母爱与她注定无子这一事实之间的矛盾。
鹤洲这个对象太合适了,可爱,可怜,隔得远。在宣泄母爱之余,还能得到令她愉悦的反馈。
坐在公共汽车上,望着黑漆漆的窗外,霍眉觉得自己真是疯了,大半夜跑去看老公。她真要变成自己觉得最可笑的那种女人了,太沉浸于爱情,注定会不幸。
然而转眼之间就出现了更值得她关注的问题:夜风吱溜溜往窗缝里钻,可能会把枣泥酥吹冷。
她把窗户推上,心满意足地坐回去。
绕了许久到市院门口,两个青年正在一掺一掺地瞌睡,见有人来,立刻堆上笑脸迎宾。主戏楼里灯火通明,看来确实有夜场戏;她绕过这栋宏伟的建筑,只往后走。
有个学徒跑过来拦路,“看官,不往这边走。”
“我是要去后台。”霍眉笑眯眯道,“我是席玉麟的太太,让不让我进?”
那孩子恍然“噢”了一声,领着她,从后面一扇小门进了后台。
市院的后台就比漱金那黑暗狭窄的化妆间大多了,十几面带灯泡的镜子贴着墙、相互折射光辉,每一面前面都坐了人。挂衣服的架子横了长长五六排,锦绣旖旎,过于饱和的色彩在灯光下显现出触目惊心的效果,红是石榴泼血的红,绿是铜锈生花的绿。